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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发表时间:2020-01-16 11:03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《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认定查处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 文号:闽建筑函[2014]10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(建委)、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: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建市〔2014〕118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,请及时向省厅建筑业处反映。 附件: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建市〔2014〕118号)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29日 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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